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已基本完成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调整后,我市5.7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养老金203.12元,人均基本养老金将达1837.62元,平均增幅12.4%,全市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支出1174万元。
据悉,这是我市连续第十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3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中包括“双低”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13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82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由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此外,在本次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我市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以及截至2013年4月30日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的人员等。4月份,我市将对符合调资的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进行零星调整。
记者 雷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