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领取
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的公告
各类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
我市正在开展2013年度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请各有关对象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一、认证对象:2013年4月30日前在我市办理企业退休(退职)、企业精减、企业遗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含原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
二、认证时间:(一)本市退休且居住本地人员认证时间截止2013年6月15日;(二)异地退休但居住本地人员认证时间根据收取的“协助认证表”规定时间进行办理。
上述对象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障)待遇或生活补助费。
慈溪市社会劳动保险处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