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生青年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属团组织,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各支行(营业部):
青年创业是全民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和扶持青年创业创新,推动经济改革发展,积极为慈溪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经研究,团市委、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决定共同实施民生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省市“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为导向,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开展青年创业贷款业务,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优化青年创业环境,切实支持广大青年致富立业,培育青年创业致富领头人,使“先富带动后富”、“先创业带动后创业”,使受到扶持的青年成为社会经济建设的生力军,进一步促进效益和谐慈溪建设。
二、贷款的管理和发放
(一)贷款管理
1、贷款对象:
①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青年。
②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效益好的生产、加工、销售项目;
③有一定知名度,带动效益好的农业龙头企业;
④市级及以上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可优先考虑。
2、贷款用途:只能用于青年创业中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活消费。
3、授信方式:按照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一年一定、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4、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发放项目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
5、贷款利率:对民生青年创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按现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最低控制线减少5%执行;对列入团市委“1+X”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的项目,按现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最低控制线减少10%执行。
6、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合理资金需求、偿还能力、生产经营规模、贷款担保、创业领域、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贷款方式:一般情况下,民生青年创业贷款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包括农户联保或担保机构保证)等方式,对经评估达到自然人小额信用贷款条件,可采信用方式。对担保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担保。
(二)贷款发放
1、申请、初审和推荐:对有贷款意向并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向当地镇(街道)团(工)委提出申请,镇(街道)团(工)委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经镇(街道)团(工)委审查认可的合格者,填写《慈溪民生村镇银行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报表》,推荐给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当地或就近支行(营业部)。
2、调查、审查和审批: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各支行(营业部)接到镇(街道)团(工)委推荐的申请人后,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并按贷款程序和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批。
3、贷款发放:各支行(营业部)在授权范围内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签订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和权限发放贷款。
4、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应经常检查贷款的使用和偿还情况,检查贷款抵(质)押物有无变化,检查借款人的财务经济状况和第三方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对项目贷款,密切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并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三、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青年创业金融服务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对创业青年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帮助创业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并引导广大创业青年合法创业、诚信经营。要加快建立本级青年就业创业人才库,加大对优秀青年的推荐力度。要做好青年创业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梳理各类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引导创业青年应用、实践于自己的创业中。
(二)提升慈溪民生村镇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
1、简化手续、提高授信效率。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简化流程和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对各级团组织推荐的青年创业贷款对象,通过“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做到优先调查、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
2、争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风险补偿和财政贴息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外金字〔2008〕12号)、《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办法》(浙财外金字[2009]3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同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6号)等相关规定,要积极争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可享受的有关风险补偿和财政贴息扶持政策。
四、有关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以实际行动引导和帮助青年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进一步带动慈溪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成立联合协调小组
民生青年创业贷款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团组织、慈溪民生村镇银行成立联合协调小组,通力协作,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按时报送信息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对民生青年创业贷款的发放与使用,设立专门台帐进行统计和管理,各级团组织等相关单位也应搜集资料,设立相关档案,及时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从通知实施之日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之前,将本地半年度内民生青年创业贷款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团市委、慈溪民生村镇银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民生青年创业贷款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扶持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青年的创业热情。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金融知识培训,帮助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四)及时总结提高
各级团组织、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在合作推进开展民生青年创业贷款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环节,加强各方合作,深入推广民生青年创业贷款,提高工作覆盖面和贷款满足率,为青年创业就业助力,在青年创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慈溪民生村镇银行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请表
2、民生银行各支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各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联系方式
共青团慈溪市委员会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