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慈溪市委
慈团联〔2009〕5号★
关于开展首期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三百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直属团组织,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为进一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式,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为企业招募人才提供信息、搭建平台,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期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三百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服务品质提升年”工作的要求和上级团委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共度时艰”为宗旨,抓住观念引导、技能提升、信息服务、岗位对结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培训、项目扶持等工作,为全市保增长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施首期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三百行动”,即通过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专业上岗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方式,为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民工提供百个见习岗位、百个专业技能培训机会和百个创业培训机会,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为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积极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等群体,提供见习岗位。
1、见习人员要求:见习人员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见习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28周岁之间,下岗失业青年、青年农民工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2、见习基地建立标准:自愿提供见习岗位、合法经营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有承担见习任务的能力;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2至6个月;见习基地每期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不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功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3、建立途径和见习方式:在充分尊重见习单位自愿的基础上,考虑见习单位的规模、行业分布及所能覆盖的青年群体类别等要素,通过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见习基地建设工作。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经双向选择后签订协议,开展见习。
各级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托各种渠道收集相关企业信息,共同建立推荐一批青年创业就业实习基地,为青年提供与专业、能力相匹配的实训岗位。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基地实习的人员对接工作,并协助见习基地做好区域范围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见习工作的开展和青年的自主就业。
(二)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将培训与青年就业有效结合起来,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变化和青年的实际,为青年提供专业的上岗技能培训,并结合见习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开展青年见习和就业推荐工作。
1、培训对象:慈溪籍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低收入农户青少年优先推荐。
2、培训要求:参加培训学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28周岁之间,下岗失业青年、青年农民工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
3、操作办法: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和项目,并对经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发放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合格证书。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青年就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课程,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成绩考核,提高青年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培训学员的招募、组织工作,帮助更多有需要的青年学习创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并加强对就业典型的宣传。
(三)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开展SYB创业培训,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实用技能、政策讲解等方面的内容,使他们掌握创业所需的基本知识。
1、培训对象:慈溪籍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低收入农户青少年优先推荐。
2、培训要求:参与培训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28周岁之间,下岗失业青年、青年农民工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要求具有创业志向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
3、操作办法:由专业培训学校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全年开设两个班,每期一个半月。
劳动保障部门为培训开展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培训人员的招募、组织工作,并依托“1+X”青年农民创业扶持计划、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为优秀学员开展创业帮扶。
四、相关要求
1、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市直属团组织、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要把“三百行动”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服务品质提升年”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对待,积极配合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为青年就业创业、企业用工作出贡献。
2、要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市直属团组织、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向企业和青年群众宣传好“三百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使企业和广大青年群众了解和接受“三百行动”,为推进“三百行动”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3、要广泛动员、扎实推进。各市直属团组织、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推荐一些企业和青年参与到“三百行动”中来,使“三百行动”的惠及面不断扩大,实际效果不断增强,使“三百行动”真正服务好企业和青年的发展。
附件:1、慈溪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单位申报表
2、慈溪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汇总表
共青团慈溪市委
慈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