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时间延长后,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能减轻还贷压力,又提高了贷款额度。
贷款年限增加10年
月还款额可减少两成
简单来说,在同样贷款金额的前提下,延长贷款期限可减少借款人每月归还的贷款本息金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在贷款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将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每月还款额可减少20%以上,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假设一市民公积金贷款总额为80万元,以目前公积金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5%计算,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月供为5061.2元;而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后,月供减至4053.48元,每个月能少还贷1000余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年限延长后,利息支出会相应增加。上述例子中,利息总额要由41.5万元,升至65.9万元。
一般职工贷款额度由29万元提高到40万元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由20年延长到30年
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12%×12个月×贷款(计算)年限(1、不超退休年龄2、最长不超过30年)×40%(优惠额度)。
以一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3000元,单位比例12%为例,原先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能申请贷款29万元;贷款期调整至30年后,该职工可申请贷足40万元。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每户(夫妻)最高限额为80万元。贷款年限调整前,两夫妻以各自可贷年限20年计算,夫妻月缴存额各自达到1000元,能够申请贷款80万元;而调整后,以各自可贷年限30年计算,夫妻月缴存额各自达到667元,就能贷足80万元。如此一来,市民就可以不贷或少贷商业性住房贷款,从而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般家庭都需要申请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组合形式。但是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在此次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因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一致,前者为30年,后者为20年,借款人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只能选择20年的商业贷款,由此导致还款压力加大。公积金贷款年限经此次调整后,这一问题就不复存在了。同样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最长期限相差10年的缘故,目前部分市民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调整后,购房贷款“商转公”的障碍也将消除。-记者 马丹丹 通讯员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