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2008年以来,我市共取消、暂停、降低18个系统、40个大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清费减负3.74亿元。”昨天,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透露。
近年来,我市从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创业和企业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出发,重点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而发生的管理类费用,行政审批过程中设立的、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相符的收费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出台企业减负措施。
据悉,2008年我市清减收费金额31601.35万元,重点是公路养路费费改税,公路管理费、各类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取消,收费金额直接减少2.61亿元;2011年清减收费金额80.55万元、贸促会转经营性收费328.30万元,降低收费金额764.51万元;2012年清减收费金额4629.62万元,主要是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数据对比分析,2008-2012年,我市每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率分别为8.8%、4%、3.93%、2.83%、2.65%,显示各系统清费减负政策基本落实到位,财政收入占比逐年降低,清费减负成效十分明显。
2008年,我市物价部门在全省率先提出了暂停征收涉及公安、农业、工商、国土、民政、教育等28个部门的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慈溪也成为我省较早从政府自身下手,为企业和城乡居民减负的县级市之一。-记者 何晨薇 通讯员 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