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大学生徐玉玉受骗上当而不幸离世的消息,让不少人为骗子的卑劣行径义愤填膺。让国人感到些许欣慰的是,作案的几名骗子相继落入了法网,也算是给了受害人一个迟来的“交待”。
现在,有关部门集中人力和精力,第一时间突破若干个重点案件,严惩几个不法分子以儆效尤,及时地平息掉舆论的质疑和不平,这固然是非常有必要。但人们在肯定警方为离世大学生讨回公道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的是其他案件的骗子是否也能“神速抓捕”,层出不穷、屡禁不绝的诈骗案件,能否依靠法律威慑得到有效遏制?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法制社会里,某个领域一旦出现不法行为泛滥甚至失控的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无法可依”,让一些人轻易地钻了法律的空子,给不法分子提供了逍遥法外的机会;另一个则是有了法律法规但没有严格执行,有法不依、打击不力的后果,等同于对不法行为的变相纵容。
针对面大量广的各类电信诈骗案件,光靠抓几件典型案件看来远远不够,关键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和惩处力度,让诈骗分子的日子越来越难过、“翻船”的风险越来越大。唯有如此,诈骗案件的总量才能得到有力控制并逐渐减少,类似的悲剧性事件才能最大程度地得以避免。
“有骗必惩”应成常态,而不是突击性的几次行动,或者是在某个阶段抓几个典型案件。对于诈骗案件频发的一些地方,我们不禁要问一问“相关部门”:为什么众多骗子仍能我行我素、逍遥法外?有必要好好地反思和总结一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好监管和打击责任,用法律的大棒真正“打痛”骗子,让他们付出代价、及时收手、不敢再犯。
唯有“有骗必惩”成为常态,依法守信才会成为常态,进而实现“天下无骗”。(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