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市国税干部沈伟伟20余年照顾患病父母,创建孝德中心反哺社会,被评为中国“孝老爱亲好人”,充分展示了一名人民公仆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作为一名普通的国税干部,沈伟伟传承和弘扬传统孝德孝风,由家庭“小孝”升华为社会“大孝”。沈伟伟的最可贵之处,不仅在于对自己亲人的孝敬和关爱,更在于创新平台孝爱他人、回报社会。沈伟伟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当之无愧地成了一名大“孝子”,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和榜样。
从沈伟伟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位好人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作风,更看到了一名好干部满腔的爱民之心。社会实践充分证明,一位连父母都不孝的干部,难以相信他会去爱群众、敬百姓,也难以在工作中保持好的作风和形象。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许多像沈伟伟一样的“孝爱”干部,他们爱家、孝亲、敬业,他们爱民、亲民、奉献。在家,他们是一个好儿子(女儿);在单位,他们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在社会,他们是一个好心人、热心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仆本色。一位干部能够成为家里的“孝子”,是最基本的为人底线和要求。但光做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绝不能满足于这样的“小孝”“小爱”。干部的目光要向社会生活延伸,在做好本职工作、精心服务群众的同时,学会像沈伟伟一样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弱者,把自己的大孝、关爱向外播撒,让群众感受到人民公仆一颗滚烫的爱心,从而真正发扬中华民族大孝、大爱的传统美德。
“小孝”与“大爱”并不矛盾,而是互为相承的关系。对于每一位干部来说,孝爱家人是人之本性、伦理常情,一个缺乏起码孝爱之德的人,即使业务素质能力再强,绝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因为他们缺少一颗最基本的爱人之心。当然,一位只会“孝亲”而缺乏“大爱”的人,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干部,因为他们缺了一颗爱的“公心”,呈现的是内外有别的“两张脸”。
让“小孝”升华为“大爱”,沈伟伟不仅是家人心目中的“孝子”,更是全社会老百姓口中的“好人”,这是一名人民公仆所能得到的宝贵荣誉。■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