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为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6月起,市人力社保局创新启用了基层调解协议书置换程序,在审查核实纠纷双方签订的基层调解协议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将基层调解协议置换成仲裁调解书,使当事人无须进入仲裁程序,直接通过置换及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效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调解协议书的执行力。同时,通过仲裁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向相关企业提出加强和改进劳动人事工作的建议,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有效夯实劳资纠纷前道防线。
我市一农场因经营困难,至目前已拖欠11名农场职工劳动报酬60余万元。为此,这些职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置换调解申请书。经过仲裁员努力,前不久,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被成功置换成仲裁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转换成仲裁调解书后,双方不用再通过仲裁开庭程序,有效减少了申请人的维权成本,使劳动纠纷得到高效化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说。据介绍,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立案案件664件,置换基层调解书、送达仲裁建议书14份,结案金额2477.33万元,结案率达96.21%。
坚持调裁重心下移,着力提高基层派出庭劳资纠纷处置能力。今年,市人力社保局还逐步加强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日常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基层调处机制高效运转,使大量劳动人事争议在基层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截至目前,基层调解组织已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89件,涉案金额5922.82万元,调解率达100%。■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