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文件明确,以下10种情形,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文件明确了对高层次人才的税收服务举措。
各级税务部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涉税服务举措,精简办税事项,积极落实网上办税、移动办税,争取实现优惠事项办理“零次跑”,为高层次人才办税提供便利服务,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浙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