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年富力强不走正道,进了网吧却不上网,专趁人不注意偷卸电脑内存条,想变卖后换俩钱花花。多次得手后“野心”变大,打起网吧电脑显示器的主意,结果被人发现逮个正着。
来自湖北的王某出生于1986年,16岁从技工学校毕业后,先在老家工作了几年,直到20岁才跟随父母和哥哥来到慈溪打工。常住慈溪后,王某不求上进不学好,天天只惦记如何吃喝玩乐,对待工作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因盗窃、扰乱公共秩序等先后4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16年初,在网吧当了一段时间网管的王某又失去了耐性。辞去工作晃荡了一个多月,口袋里的钱很快见了底。刚巧那段时间跟家里人闹矛盾,实在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便又动起了歪心思——去网吧偷内存条。
当年4月某日早上8点左右,王某堂而皇之地从正门步入横河孙家境某网吧。见四周无人,他弯下腰查看有哪台主机箱上的螺丝松动。一会功夫,还真被王某找到一台。于是,他徒手拧开了螺丝,将主机箱里的1根金士顿牌4G内存条拔走,变卖得35块钱。
“初战告捷”之后,王某发现偷网吧内存条比想象中容易,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找网吧下手。在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王某先后在横河孙家境、古塘街道明州路、开发大道上的网吧,采用上述相同手段多次偷取内存条。直至2016年12月26日晚6点,王某在浒山街道慈甬路某电竞馆一包厢内窃得HKC牌液晶显示器1台后,正准备携赃逃离时被发现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某期间所窃得财物价值共计2824元。
“我当时没有工作,想想偷内存条事情也不是很大,没钱了就去偷一两根。”王某说,“偷来的内存条卖给了电脑店。我跟店家说我是在网吧上班的,这些内存条都是电脑机箱更换淘汰下来的,因为谁也不会想到会有人偷内存条卖钱。”
本案现已审结。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史梦诗 沈燕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