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倒三角”标志。■制图 高关
慈溪新闻网讯 开车遇到“倒三角”标志,本应减速让行,可驾驶重型厢式货车的司机钟某(化姓)无视道路交通标志,未采取任何减速措施继续前行,酿成了二轮摩托车司机被撞死亡的悲剧。近日,市检察院以钟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27日早晨,在我市境内一十字路口,某物流公司员工钟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自东向西行驶,与自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二轮摩托车司机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二轮摩托车司机属无证驾驶,且未戴安全头盔,但最终交警根据东西向道路的交通标志,认定钟某应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悉,该十字路口并未设置红绿灯,事发当时也没有交警负责执勤。根据现场照片,该十字路口东西向道路人行横道线后均有一个特殊的交通标志,它由两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组成,呈白色,标识附近硬路肩立有一个“让”字指示牌。该标志被称为减速让行标志,表示车辆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执勤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相交道路行驶的车辆先行。若在此类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无重大过错的,从设有减速让行标志道路驶出的车辆应负主要责任。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钟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本应注意观察相交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并减速慢行,让相交道路上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先行通过,然而钟某无视道路交通标志,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前行,酿成了这起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本案告诉我们,为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减速让行很重要。开车经过无灯控路口时,如果没有留意到这个白色“倒三角”标志,或者不清楚这个“倒三角”标志的涵义和作用,一旦因不让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伤,这个标志对判定事故责任起了决定性作用。所以,开车若遇“倒三角”,一要提前减速,二要仔细观察,确认无车辆时再通过。■记者 高关 通讯员 岑瑾 姚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