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2017年度市级人才公寓申报开始了。记者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网上报名工作今日正式启动,到10月10日申报结束。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着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今年,我市在白沙路街道梅林苑小区中划出一部分住房作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申报。本期人才公寓房源主体房每套建筑面积约88-110平方米。
据介绍,购买人才公寓的中高层次人才要求符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在慈溪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夫妻双方未在本市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且夫妻双方和父母只有一处及以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等条件。同时,对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技师)以上职称人员的申报条件作出了相应规定,适当放宽条件。
此外,如果中高层次人才符合以下9个条件之一,则可优先申购人才公寓一套:即入选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的领军人才;入选慈溪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培养人员,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领军人才配套引进的高层次团队成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者本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原“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在慈溪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八年;上年度市“十强”“二十强”企业。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人才公寓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陆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