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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状告电商虚假宣传获赔
2017-09-20 09:29   稿源:慈溪日报

  慈溪新闻网讯 前不久,异地消费者庞先生在某网店看中了一款耗电量比较低的家用冷风机,网页视频上打着每天只要3度电的广告。对此,庞先生还特地向客服作了咨询,对方表示一天确实只要3度电就行了。庞先生觉得该款冷风机耗电量还不错,于是付了549元下单。

  收到货后,庞先生在家中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电表电量走得比较快,于是按照说明书标明的功率进行了换算,发现一天的用电量要5度多一点,和电商广告宣传的完全不一样,而且操作面板也出现了翘起现象。庞先生想要退货处理,但店家不承认有质量问题,拒绝退货。

  之后,庞先生查到该网店位于慈溪新浦,便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新浦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对这家电商进行了调查,发现消费者所述内容属实,该电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并立即督促其改正。

  据了解,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电商退款给庞先生549元,并赔偿451元。■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张群威

   责任编辑房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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