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你驾驶车辆有没有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你能出示一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吗?”日前,市运管部门执法人员在东三环与前应路附近对一辆大众私家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无法出示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运输证,但已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营运1万余次,司机涉嫌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执法人员随即按相关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从事网络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必须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且所驾驶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司机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未办理网约车车辆运输证的行为,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目的是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督促网约车注册企业清理、规范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平安畅通的乘坐环境。”市运管所一中队队长景剑平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违反上述行为的网约车企业最高可面临每例3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后,我市运管部门依法开展无证经营网约车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31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维护出租客运市场正常秩序。”市运管部门提醒市民,若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12328举报;想要合法经营网约车的,应依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和网约车运输证。全媒体记者 陈益维 通讯员 戚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