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位驾驶员都知道的基本常识,但总有一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偷偷开车上路。为加强对酒驾这一违法行为的整治,我市公安交警各辖区中队联合当地派出所,每周白天夜间不定期在全市各个主要道路设卡整治,向酒驾出铁拳。据统计,铁拳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2月15日,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168起,再次饮酒驾驶8起,行政拘留8人,醉酒驾驶68起,刑事拘留68人,震慑效果显著。
12月8日中午,交警大队横河中队联合横河派出所在横河镇杨梅大道龙南大桥南侧设卡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设卡点不远处,一辆本地车牌的轿车突然调头就跑,逃跑还没“实施”就被附近执勤人员拦获。经呼吸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卢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卢某却表示自己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原来卢某曾在去年11月、今年1月就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这次竟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查。交警还发现,卢某所驾驶的车辆不仅逾期未年检,还有10张以上罚单未处理。最终,卢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
无独有偶,近日晚上23时左右,安徽籍驾驶员宋某驾驶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29国道自西向东行驶时被交警龙山中队民警拦下。经过呼吸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宋某属于酒后驾驶。因一时侥幸,宋某不仅丢了饭碗,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以及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会降低驾驶员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以及视力,给驾驶员和他人带来危害。驾驶员一旦酒后驾驶,将承担法律成本、征信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家庭成本,往往得不偿失。“酒后驾车只会徒增伤悲,不论喝了多少,驾驶员都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