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慈溪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办法》出台,旨在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乡村学生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
该计划明确,为在乡村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对部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应聘到我市乡村学校任教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应届优秀毕业生自愿应聘到我市乡村学校任教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该计划鼓励支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规定: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差旅费用和购买意外保险等)。
该计划明确,认真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为原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和地理位置偏远且规模较小学校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标准发放乡村教师岗位津贴,并对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教师有所倾斜。提高乡村教师医疗待遇,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标准享受一次免费常规体检。
该计划规定,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适当倾斜照顾,其中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考核特别优秀的乡村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
该计划要求,实施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改革乡村教师培养模式,实施名师骨干带徒计划,以骨干带全员提高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全面实施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乡村教师“互联网+”背景下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科教学实践与创新的能力。■全媒体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