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婚姻大事要慎重,草率结婚只会给未来埋下隐患。可是,即使夫妻缘分走到尽头,对子女的关爱也不该因此减少。如果把对曾经另一半的不满,以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方式来发泄,那就更不应该了。日前,一位年轻父亲因离婚后拒不给付孩子抚养费,而被市法院处以司法拘留。
苗伟(化名)和刘欣(化名)现年都30岁不到。2015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半年后,两人共同的结晶诞生。然而,故事的走向并非由两人的甜蜜转换成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婚后,小夫妻经常发生矛盾,二人感情渐现裂痕。2016年4月,妻子刘欣向法院诉请离婚。案件经审理后,终被法院驳回。
到了去年年初,刘欣再次诉至法院,并提出了三点诉请:与丈夫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返还嫁妆。这一次,法院在审理查明后,认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遂判决二人离婚,男方返还嫁妆。因为当时孩子未满2周岁,法院认为应由母亲抚养为宜,于是把抚养权判给了刘欣,酌定苗伟每月承担抚养费700元至孩子18周岁。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本来,夫妻如果感情没有了,彼此选择放弃婚姻,好聚好散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可是,判决生效的大半年后,苗伟以不能按自己意愿探视孩子为由,拒绝向刘欣支付2017年度孩子的抚养费,也没返还嫁妆。
于是,无可奈何的刘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苗伟时,他口口声声说会履行判决。同时,苗伟的家人也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说会帮忙敦促苗伟尽快执行。话虽如此,苗伟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2017年12月某日,执行法官在苗伟工作的地方找到了他。被带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希望他能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继续拒不履行判决,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嫁妆你们要搬去搬好了。但是,刘欣不同意孩子在我家过夜,就别想要抚养费。”面对法官的耐心劝说,苗伟始终不为所动。
没想到,就在苗伟进去拘留所几天后,事情出现了转机——他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会立马履行判决。目前,2017年度孩子的抚养费已全部付清,刘欣的嫁妆也已悉数返还。■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施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