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连绵的细雨下个不停,光线昏暗,不谨慎驾驶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记者从交警城区中队了解到,天气原因、环境影响,再加上驾驶员不谨慎,上月31日到1月4日的短短5天时间,城区接连发生了4起电动自行车和路边停靠大车相撞事故,4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均受伤住院。
5天4起,类似事故接二连三发生
2017年12月31日凌晨2时10分许,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古塘街道海通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老方太门口地方处时,与谷某停放的重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
2018年1月2日5时28分许,吴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环城南路自西往东行驶至环城南路433号对出地方处时,与张某停靠在公交车站上下客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2018年1月3日晚上8时10分许,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古塘街道海通路自西往东行驶至海通路加油站对面地方处时,与李某停放的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
2018年1月4日6时52分许,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古塘街道海关北路自南往北行驶至海关北路436号对出处时,与陈某停放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
其中,1月2日凌晨5点半发生在慈溪城区国道线上电动自行车和公交车相撞事故被路口的监控清晰记录了下来。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吴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教场山路由北往南左转至国道,沿国道线自西向东在第一机动车道上行驶,突然,车辆向右边来了个大斜转,几秒钟后径直撞上了右侧正在上下客的公交车。
交警城区中队民警蔡炯表示,当他抵达现场时,吴某的车辆仍然直立“站”在公交车尾部,电动自行车的轮胎死死地卡在了公交车尾部。通过现场勘查,公交车驾驶员的停车位置非常规范,而吴某则属于醉酒驾驶,经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37mg/100ml。
除环境因素,驾驶员更需提高安全行驶意识
对上述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4起事故有诸多共性,行驶中的电动车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大车,并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事故发生的时间段大多是夜晚、凌晨或者清晨光线不佳的时间段,有几天是细雨绵绵的天气;事故发生地点除了国道为双向多车道外,其他3起事故的地点均为双向两车道。记者从其中一起事故中的大货车驾驶员谷某口中了解到,因为他居住的地方和卸货、装货的地点都在附近,平日里为了图方便,就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今后一定不会这样了,就算麻烦,也要将大货车停到工厂里。”
交警城区中队民警蔡炯告诉记者,或许是因为雨天的原因,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着头盔或者穿着雨衣,遮挡了视线,加之夜间、清晨的视线条件不好,但最为关键的还是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不够高。
“下雨天、阴雨天要减慢速度,确保安全,不要超速行驶,在穿雨衣、戴头盔的情况下,不要为了避雨而影响视线。”蔡警官提醒电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要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经过路口,要及时观望,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在路段行驶时,遇到行人要及时减速,对突发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避让。而机动车驾驶员则要规范停车,不要因为自己的不规范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胡志东 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