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我只是允许他们在我的超市里摆放一台游戏机,我没开设赌场啊。”叶某某万万没想到,允许他人在自家超市摆放一台游戏机仅仅两个月半,就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诉讼,并将面临刑事处罚。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涉案人员多达24人,均不同程度地在自己或他人经营的超市、商店或者是棋牌室里摆放老虎机、水果机、捕鱼机等具备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其中,21名被告人应他人请求在自家超市、商店或者棋牌室里摆放游戏机,并负责对摆放在自家店里的游戏机进行日常管理,按约定收取赢利分成,获利5000元至10000元不等。日前,24名被告人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供他人使用,违法所得达5000元以上即构成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再次警示人们远离赌博,更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在经营场所摆放赌博机害人害己,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岑瑾 徐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