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一次交通意外,让市民岑女士(化姓)失去了一条腿。除了身体上所受的痛苦,肇事者迟迟不按法院判决支付赔偿款,更是令她心力交瘁。所幸在法院执行局的竭力帮助下,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车辆和房产拍卖,在事故发生将近3年后,终于落实了全部赔偿款。1月11日,岑女士将一面锦旗送至市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期间付出的辛劳。
2014年2月某晚9点多,岑女士去城区某超市购物时,被超市停车场内一辆正在倒车的车子撞倒。交警认定,肇事的女司机贾某(化姓)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岑女士的伤势严重,右腿多处骨折,左腿被截肢,先后接受了20多次手术,遭了很多罪,因此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因2014年11月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远不足支付后续治疗和护理费用,岑女士便于2015年9月再次起诉要求追加赔偿相关费用。前后两次判决确定贾某及其丈夫共同赔偿138万余元,超市则在16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判决生效后,贾某夫妻一直未主动履行,贾某甚至从2015年11月起下落不明。无奈的岑女士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曾一度下落不明,执行法官一方面请求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进行协控,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手段进行财产查控,先后依法查封并扣押了贾某丈夫名下的一辆路虎和别克轿车,并查封了贾某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通过加快对上述车辆和房产司法拍卖处置,最终变现121万余元。
岑女士的这场措手不及的重大意外,让家庭的经济陷入窘境。为了能让岑女士尽最大可能多拿到赔偿款,执行法官也是下了不少额外功夫:不仅评估公司同意免除4850元的房产评估费,贾某夫妻也同意放弃房产拍卖款中本应保留给子女的18万余元份额,均赔偿给了岑女士。2017年底,超市履行了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因上述所得全部款项相对于判决的赔偿数额仍有不足,而贾某夫妻至此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根据岑女士的申请为其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款。
现在赔偿款均拿到手了,岑女士心头的大石头落地,受伤的身心总算有了一些补偿。■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施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