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刚买的知名品牌运动鞋,才穿了两天,鞋底就脱胶了。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周巷某知名品牌专卖店选购了一双运动鞋,金额850元。买回家后,李先生穿了两天发现鞋底已经明显脱胶。心想刚买的鞋子就出现了这种现象,估计质量存在问题。于是,李先生向商家反映,要求换货。但商家经过自行检测,说是运动鞋已经下过水,拒绝更换。
“这样的答复显然让人接受不了,自己穿的那两天也没有下雨,是正常穿鞋,又不存在人为破坏。”李先生认为这是商家在推卸责任。随后,李先生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周巷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然后向店家核实情况,认为理在消费者一方,并向店家讲解相关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商品交付之日起七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经双方协商,最后店家同意给李先生更换同型号的运动鞋。■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张新浩 密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