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及《食盐专营办法》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2月11日起,市经信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盐务局在全市开展了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餐饮企业、批发部等场所为重点对象,执法人员通过查来源查质量,督促食品经营户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重点对食盐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落实食盐安全经营管理责任等环节进行了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向食盐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销售私盐、工业用盐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鼓励消费者举报食盐违法违规行为。
在本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食盐经营户20余户,未发现假冒食盐和劣质食盐,但有部分食盐经营户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对辖区内的食盐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食盐质量安全。■全媒体记者 李佳珊 通讯员 张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