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在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时,无电焊作业操作资格仍贸然上岗,进行电焊作业时又操作不当、疏忽大意,结果酿成损失上千万元的重大火灾。日前,市法院通报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负责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电焊工双双获刑。
2017年4月,上海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宁波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想定项目施工合作,承包了位于杭州湾新区八塘路的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施工项目。之后,该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指定杨某为项目经理,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
项目经理杨某和在他手下干活的董某是四川老乡。4月27日,董某按杨某的指示,在纺织品公司仓库屋顶进行光伏电板安装电焊作业,没想到酿成了大麻烦。当天下午2点左右,仓库西南角位置突发起火,因为库内存放着大量棉花、化纤原料等可燃物,火势越来越大,在这个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仓库蔓延开来,最终消防部门动用大型机械才将火扑灭。
这火灾是怎么引起的?原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董某将处于工作状态的电焊机枪头放置在该仓库屋顶西南角。就在他转头去忙活搬运扁铁时,电焊机枪头的焊条与彩钢板接触后形成回路,产生高温击穿彩钢板后焊渣掉落至下方,烧穿保温层后掉落引燃仓库内棉花等可燃物,从而引发了火灾。
失火的这个仓库内存有棉花和化纤原料约200吨、成品纱约450吨,还有一辆3吨铲车和两台旧设备。经鉴定,这场火灾中损失的财产价值超千万元,所幸未有人员伤亡。另外,经调查认定,董某无证作业,违反《焊接与切割安全》相关要求,最终导致火灾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杨某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对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次要责任。
最终,董某和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