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握着方向盘,注意力全在电话上,连前方车辆放缓速度都没有发现,一头撞了上去。近日,国道孙塘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因司机开车使用手机造成的两车追尾事故。
3月15日下午1点44分40秒左右,国道开元街路口的监控记录了丁某驾车使用手机的过程。当时丁某沿着国道由东往西行驶,在监控视频中,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身着红色衣服的丁某左手举着手机,明显是在打电话。而在20秒后,丁某驾驶的银白色轿车径直撞上了前方因等待红灯而缓行停止的车辆。
交警抵达现场后,通过调查发现了丁某的这一违法行为,他也承认是因为自己拨打手机而导致了追尾。根据事故情况,交警做出了事故认定,并对丁某进行了处罚。丁某因为驾驶时接听手机,影响开车安全并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最终被处以罚款200元以及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驾车时使用手机,是不少驾驶员的一个坏习惯。丁某更是因为打电话造成追尾事故,前些日子,本报也曾报道一辆兰博基尼车驾驶员因为看了一眼微信而冲上道路中央隔离带,损失几十万元。所幸这两起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因为驾驶员使用手机,导致注意力分散而造成死亡事故的,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驾车使用手机,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更是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危险驾驶行为。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包括电子警察抓拍、现场查处以及发生事故的,全市共查处了4430起开车使用手机违法行为。从今年开始,交警大队也将深入开展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除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之外,还将通过强化现场执法,形成严管严治的氛围,确保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需要注意的是,驾车使用手机,并不局限于打电话,一切需要通过手持手机操作的行为如收发微信、听语音、刷微博、打游戏、业务抢单等,都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交警将对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处罚款50元及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对驾驶机动车时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的,处50元罚款。
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开车时放下手机,谨慎开车,告别交通陋习,践行交通文明,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杜跃清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