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李先生想换部手机,便在观海卫某手机大卖场买了一部手机,当场支付了2600元。不过,李先生回到家后,拿出发票和机子仔细比较,发现有点不一样,发票上写明了型号为OPPO R11s,但实际拿到手的手机型号却为OPPO R11st。
随后,李先生向商家反映,并要求换一部手机。不过,商家解释说,这两个手机型号不一样,但是配置完全一样,而且价格也一样,没什么区别,不同意更换。
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市市场监管局观海卫分局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立即联系了该手机大卖场负责人进行调解,得知两款手机的配置、价格、外观等方面基本一样,就是它们的支持网络格式不同,如果稍不注意,有些手机卡入网后会不能使用。
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为李先生更换一部OPPO R11s型号的手机。-全媒体记者戎志虎通讯员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