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女子梁某(化姓)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苹果7手机被盗,赶紧查微信账号绑定的银行卡的余额,发现为时已晚,卡里的14万余元已被洗劫一空。
原来梁某的手机内存有她的身份证照片,4张银行卡又绑定了她的微信账号,窃贼翻墙入室偷了钱和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密码,可以直接打开,手机中还有梁某的身份证照片,就以此重置了她的微信密码,把她微信账号所绑定的银行卡内14万余元钱全部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上。
正当窃贼景某(化姓)为自己获得“意外之财”庆幸时,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就在桥头镇一网吧内被民警抓获。
据景某交代,去年12月18日凌晨,景某在桥头镇梁某和方某(化姓)的租房内窃得现金2600元及苹果7手机1部(价值3420元)。逃离现场后,他发现窃取的手机中存有梁某的身份证照片,就利用梁某这张身份证照片重置其微信密码,后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梁某微信账号所绑定的4张银行卡内的14万余元全部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内。
案发后,景某窃取的13万余元及苹果7手机已被追回并发还给两位被害人。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相关被害人。
法官提醒,个人的身份证应妥善保管,不可与银行卡放在一起;如果银行卡绑定了微信账号,也不可把身份证照片存放在手机内,以防手机失窃后被窃贼利用,造成更大的损失。■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余路 史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