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刚买不到半年的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前轮突然脱落,造成骑车者受了伤。近日,崇寿市场监管所调解了一起电瓶车消费纠纷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去年年底,市民沈女士在崇寿镇某电瓶车店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电瓶车,用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近日,沈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电瓶车出门,骑行中前轮突然从车架中脱落向正前方滚了出去,人和车子都翻了个跟头摔倒在地,沈女士五颗大牙当场摔落,另外两颗也出现松动。
经过医生治疗,沈女士的门牙需要补种。沈女士觉得,电瓶车才买了四个月,前轮就螺丝松动脱落了,要么是质量存在问题,要么是安装的时候前轮螺丝没有拧紧,责任在店家一方。于是,沈女士要求店家赔偿相关医疗费,车行经营者先行预付了3000元治疗款。但沈女士再次向经营者索要医疗费时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沈女士向崇寿市场监管所反映此事。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实情,并开展现场调解。经协商,双方认同电瓶车因部件不牢固造成消费者受伤,店家承担70%责任,消费者已购车并使用4个月,未尽日常检查义务,自行承担30%责任。经营者再赔付消费者7000元,加上先期预付3000元,共计10000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并表示满意。■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