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实施增值税税率下调等三项增值税改革新政,以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据了解,此次增值税税制改革突出将制造业作为政策的发力点,具体优惠政策是从今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到10%;同时,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此外,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为了减轻制造业企业的压力,此次增值税改革直接降低了税率水平,将现行17%和11%两个档次的增值税税率,均降低一个百分点至16%和10%,行业税负将有所降低,制造业企业的盈利空间略可扩大,这有利于慈溪实体经济发展。”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此项新政落地后,将为慈溪市制造业等行业全年减税2.3亿元,惠及纳税人1.9万户。
除了直接下调增值税税率,本次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将工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允许在今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项措施使得更多中小企业适用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从而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该负责人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中小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我市年销售额未达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工业、商业企业约有1.3万户,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这些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客户需求,提前进行筹划是否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将有利于我市小微企业发展。”
新政改革实施在即,市国税局相关部门提醒我市企业,应该提前做好准备,抓紧做好税改过渡期工作,4月底前该开的发票要开具,该收的发票要取得,同时要梳理修改采购与销售业务合同及发票等衔接工作;广大纳税人请密切关注国税机关工作动态,积极参加国税机关举办的培训活动,确保5月1日起顺利开具发票。■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通讯员 沈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