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将跨入新年度。从这天起,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有所变化,市社保局特别提醒:此间,就医结算、门(急)诊就医、购药服务等三大方面需要广大参保人员重点关注了。
5月1日凌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划入12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的资金。其中,我市职工的具体划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8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6%;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76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3060元。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3068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为:45周岁以下1104元,45周岁(含)以上1324.8元。
医保跨年度期间,就医结算也要注意了,跨年度期间医保系统将停止服务13小时。2018年4月30日17点至5月1日6点,宁波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将进行年度变更切换。在此期间,暂停对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影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和其它相关功能实现,涉及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同时我市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医交易结算也将暂停。
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结算医疗费(选择应急记账方式,不再重复报销医疗费),也可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6个月内到市社保局或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医疗巡报点申请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6个月内到市社保局或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医疗巡报点申请零星报销。
此外,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定点零售药店暂停提供医疗保险购药服务,参保人员发生的购药费用不实行应急记账,也不能申请零星报销。同时,跨年度住院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按新年度计算。市社保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社会上经常出现各种手段的社保诈骗行为,医保年度结转期间尤为频繁出现。为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遇到社保卡不能使用等情况,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拨打12333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