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公寓进行装修,可是才开始一个工程,房主发现装修公司不仅擅自改动了施工方案,工程的质量似乎也有不对劲的地方。房主和装修公司协商了几次,无果后,屋主便向法院提起了诉求。近日,律师调解员王思思接受了这个案子的调解任务。这一次,双方能调解成功吗?
经过了近一年的“争执”,双方都火力十足。原告房主表示,被告的施工存在诸多问题,不仅擅自修改方案,还存在安全隐患,让自己蒙受了极大的损失,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把改动的部分拆除重建。而被告装修公司这边则是叫苦不迭。他们表示并没有擅自变动工程方案,更表示
没有房主所说的安全隐患。而且按照工程进度来看,原告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所对应的工程基本已完成,如果拆除重建,无异于工作量翻倍,工程价款也随之增加5-6万元,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一方面是双方对价格难以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前期合作已有嫌隙,再继续履行恐再生枝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是最好的解决办法。那么款项返还金额数量该是多少?为了返还款项,双方又陷入了争执。面对原告,王律师详细说明了案件不能调解成功的风险,后续诉讼程序的繁琐、对于工程质量的鉴定评估费用以及装修公寓因为案件无法入住需要额外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一笔笔费用的叠加可不是个小数目。而在与被告的沟通中,针对被告公司比较注重品牌名誉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站在公司的角度劝说。
“其实相对于其他调解案件,这个案件如果进入诉求阶段,会涉及评估鉴定,不仅对原被告都存在诉讼风险,更需要双方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王律师表示,通过沟通双方也都意识到调解是最为利于问题解决的途径。经过几轮的磨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意见,返还款项也最终确定在了1.5万元。双方当事人在签署了调解笔录后,如释重负。
记者从司法局了解到,自从设立了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后,已经成功调解174起民商案件。“律师调解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之一,也能够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为优化司法机关的资源配置贡献了律师的专业力量。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律师以专业优势主持调解工作,既维护了私权,也体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司法局工作人员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