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都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近日,家住横河镇彭南村的九旬老人老孙的妻子在女儿的陪同下忧心忡忡来到横河司法所,请求司法所给予帮助。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司法所找到老人的儿媳和孙子,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打开了一家人的心结。
老孙夫妇育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大女儿不幸去世,二女儿身患残疾,仅有儿子和小女儿可以依靠。小女儿出嫁后,两位老人一直与儿子居住在一起,但是唯一的儿子几年前也不幸去世,留下三间两层楼房,供两位老人和儿媳史某、孙子小孙一起居住。2017年因胜陆高架建设需要,孙家的房子被拆迁,由于新安置的宅基地还没造房子。考虑到二老年事已高,基本生活很难自理,经众亲戚协商,两位老人居住到逍林镇的养老院里,总费用为每个月2400元,约定费用由孙子缴纳,并为两位老人准备了5万元的生活应急费用。
一开始一切都还算顺利,然而今年年初,老孙不慎摔倒,小女儿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由于孙子和儿媳无暇顾及,在治疗过程中,大部分时间由小女儿陪同护理。随着老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越来越多,儿媳和孙子对此表示不满,由此引起矛盾。至今年3月,小孙暂停缴纳养老院的费用,两位老人被养老院多次催缴。
收到调解申请后,横河司法所调解员立即前往村委会进行第一次调解,由于孙子因故不能到场,所以对儿媳史某和小女儿展开工作。“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调解员指出,丧失劳动能力、年老体弱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特别是现在老人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生活已经非常艰辛,作为小辈,更应该体谅关怀老人。
小女儿表示很替自己和老人感到委屈。原来,两位老人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宅基地都给了孙子,现在照顾关怀老人的却是分文未得的她,孙子和儿媳妇还对医疗护理费用多感到不满。调解员首先肯定了小女儿对父母的付出,并对儿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其尽好自己的义务。在镇村两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儿媳思想有了很大的改变,表示回家后会和儿子商量下,先解决好老人住房等基本问题。
6月1日,镇村两级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约来老孙妻子、小女儿、儿媳、孙子及众亲人至村委会,就赡养事项进行再次协商。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调解员发现两位老人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宅基地归属是关键因素。小女儿认为根据农村习惯,老人把拆迁补偿款和安置宅基地给了孙子和儿媳一方,孙子和儿媳就应该承担两位老人主要赡养责任,自己作为女儿,主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日常照看陪伴老人。但通过其他亲戚了解,两位老人担心孙子不履行赡养以及送终的义务,想收回自己的安置宅基地和拆迁补偿款。孙子和儿媳听说这一情况后,彼此关系变得更加恶劣。
调解员当场指出了他们的错误,表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父母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这两者是不对应的。随后调解员又从人情出发,劝说两位老人给予孙子、儿媳充分的信任,已给孙子的拆迁补偿不能总想着收回。两位老人表示,自己一大把年纪,钱财本来就是会给孙子的,要收回安置宅基地以及拆迁补偿款的说法只是面对孙子儿媳不赡养的无奈之举。
经过调解,儿媳和孙子均表示愿意赡养两位老人,新屋建好后也会征求老人意见,再决定老人回家居住或者继续住在养老院,以后二老生老病死也愿意按习俗进行办理;小女儿也表示如果二老生病,医药费愿意分担一半。一家人终于打开了心结,当日下午孙子即上缴了养老院的催款,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全媒体记者 陈鹏 通讯员 俞未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