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中国共产党慈溪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昨天上午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慈溪市纪委关于开展“清风七大行动”为清廉慈溪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纪委和宁波市委、宁波市纪委以及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站岗护航。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海寅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和《决定》(审议稿)起草说明,并同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现场签署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指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清廉浙江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牢牢把握上级重大决策导向,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不断向好,为建设清廉慈溪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8月14日召开的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宁波市委全会精神,通过《中共慈溪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慈溪建设的决定》,充分彰显了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使命担当,必将开启新时代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全新征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保障和推动清廉慈溪建设中,责任重大、责无旁贷,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扎实推动清廉慈溪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干在实处永无止境”的要求,坚持一以贯之、坚持问题导向,为清廉慈溪建设开好篇、起好头;要深刻领会“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期望,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狠抓落实,为清廉慈溪建设定好计、施好策;要深刻把握“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教诲,坚持主动作为、坚持全面过硬,为清廉慈溪建设站好岗、护好航。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集中精力抓牢当前,精准聚焦谋好长远,做到既站好位、做到位,又不越位、不错位,推动清廉慈溪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媒体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丁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