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下午4点25分,高速交警接到报警,杭州湾跨海大桥往宁波方向南航道桥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另有一辆黑色奔驰车受该事故影响发生刮擦。当时南航道桥正在进行封闭第一车道的施工,该路段车流量较大。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迅速指挥受损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和封闭区域内,等候交警处置。
高速交警查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由于道路施工,南航道桥路段车辆均行驶缓慢,有一定程度的拥堵,后续开来的车辆都慢慢减速等待通过,只有彭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没有发现前方路况,尾随碰撞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灰白色轿车,监控中都能看到当时撞击扬起的尘土。这起事故中,一辆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黑色奔驰车受到波及,右侧被刮擦。
大桥养护在施工区域后方1.5公里处就开始设置了提示牌,并安排了示警车辆,提醒过往车辆开始减速,注意安全通过。该路段为航道桥区域,为缓上坡路段,为什么彭某会刹车不及以较快时速追尾前车呢?高速交警事后对彭某进行了询问,并检查了其所运货物是否超载。
彭某驾驶的小货车上运载的是某网红月饼,并不存在超载,但由于中秋节快到了月饼销量较好,他急着将货送至宁波,开车难免速度过快,虽然看到了前方施工的提示,但并没有因此就减慢速度,等到发现前方有拥堵时再减速已经来不及了。最后高速交警认定,彭某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在通过高速公路施工区时要注意: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一般提前在1-2公里处设置警告标识,告知前方施工并提醒减速慢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与前车保持150米以上安全距离,并时刻注视路面的情况,在前车采取制动或发生其他突发情况时及时应对。在发生事故后,在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立即移动至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施工路段也可以移动至施工区域内)并拨打12122报警;在车辆不能移动的情况下,要在后方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后报警。■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沈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