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9日,我市被农业部等七部委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市)。 2004年,我市顺利通过农业部专家组验收,正式跻身第二批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市)行列。
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组织了全国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并于2000年启动了第二批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市) 50个。根据农业部指示精神,我市把发展生态农业作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生态农业建设规划,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原则,建设了一批生态农业“精品”示范工程。我市还成立了由市经委、计委、科委、农经委和农业、财税、环保等部门参加的生态农业示范县(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农业办公室。
4年里,我市累计投入11.42亿元,实施生态公益林、经济林建设工程,种子、种苗工程,农业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八大工程,并从中摸索出了农林复合种植生态模式、渔业立体养殖生态模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模式等5种生态模式,还完善了生态农业配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等三大体系,使农业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效益得到大幅提高,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其基地迅速发展。
到2004年,我市农业生产总值达到26.5亿元,生态农业示范户、村、镇及生态工程占农田总面积75%,建立了周巷生态农业示范镇、慈溪市现代生态农业园区等12个示范点,6种农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如今,我市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去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9.27亿元。随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药化肥减量控害、生态循环农业等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市生态农业得到进一步提升,农药化肥使用量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累计建成省级美丽生态牧场14个。■全媒体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涂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