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所有客户都以为进入大盘进行公开交易,实际上是在诈骗团伙精心设置的小盘里与人“对赌”,数据涨跌、客户输赢都由对方自由控制;所谓“分析师”向客户提供的热情服务,也是帮助团伙故意捏造虚假信息,确保其交易平台稳赚不赔。近日,市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团伙中8人因此分获9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名同案犯则被另案处理中。
轻信微信好友“炒现货”,差点血本无归
去年5月,家住观海卫镇的洪女士(化名),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添加了一名男性好友。一来二去的聊天中,男子似乎经济条件不错。“股票很容易被套牢。”男子“不经意”透露,他是在一个叫“甘肃隆鑫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投资平台“炒现货”赚的钱。洪女士颇为心动,遂打听“怎么玩”,男子便发来一个QQ号,说是平台客服的联系方式。加了平台客服的QQ号后,对方随即向洪女士推荐一个担任“分析师”的“李老师”的QQ号,称会给予一对一手把手指导。在“李老师”的帮助下,洪女士在这个平台注册了账号。
6月22日,洪女士通过银行卡向平台账户充值90000元。除去由于自身操作失误亏掉的11000多元,在“李老师”通过QQ的远程指导下,一个小时她就赚了4000多元。到了6月26日,洪女士像上次一样反复“买涨买跌”。可是这次每次买卖都亏损,也就半个小时的工夫,平台账号里只剩下13000多元。洪女士大惊失色,赶紧把剩下的钱转回了自己的银行卡。
过了一段时间,回过神来的洪女士越想越觉得这个平台有猫腻,便在自己的微信上把那个男子删除了,并报了警。约一个月后,市公安局观海卫中心派出所民警根据前期调查取证的线索,在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的配合下,于当地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将涉嫌诈骗的刘某、孔某一、孔某二等8人抓获。
伪造虚拟交易平台,涨跌人为操作
据了解, 2016年年底,刘某、孔某一、孔某二伙同他人合股出资在河南周口开设了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此后,刘某实际控制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甘肃隆鑫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无该名称的企业登记信息)等平台的居间。
公司和平台的合作模式是,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招揽投资者到该平台“炒现货”,并根据平台提供的“行情”反向引导投资者操作交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投资者的交易手续费和投资亏损中按比例分成获利,投资者若盈利则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分成获利中抵扣。
该诈骗团伙雇佣业务员,负责通过婚恋网站、 QQ、微信等方式,假冒大龄单身异性搭讪被害人。后在聊天过程中透露自己“炒现货”获利,有“分析师”指导投资等事实,隐瞒自己为平台居间的真相,取得被害人信任,将被害人骗至“甘肃隆鑫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炒现货”交易,由“客服” “分析师”诱骗被害人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手续费,又利用被害人对“分析师”行情预测的依赖心理,恶意提供相反“行情”,引导被害人投资产生严重亏损。
“鱼儿”上钩之后,第一笔交易一般都会赢钱,之后越陷越深,最终在“分析师”的“帮助下”,渐渐亏得血本无归。
经查,以刘某、孔某一、孔某二为主的该团伙共诈骗6人,致使被害人亏损共计49.7万余元。本案现已审结,部分赃款也已退赔给各被害人。■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孙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