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执行,韩法官并未因此案标的额小,被执行人在外地等原因而忽视对案件的执行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韩法官收到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送来的感谢信,信中言辞恳切,读来让人心头一热。
写信人是宁波某压缩机有限公司的。2015年2月,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签订了一份《空气压缩机系统设备销售合同》,约定了产品交付日期及付款方式。但收到公司提供的产品后,杨某却爽了约,1万元的货款迟迟未交付。
2017年6月,市法院判决杨某支付1万元货款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因杨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案件于同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
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杨某名下的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账户内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经查,杨某名下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难有进展。执行干警也曾多次联系杨某,希望他能尽快履行。可杨某虽然每次在电话里应承得挺好,却一直未有实际行动。
日前,执行干警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杨某在诸暨开办有一家工厂,且该厂马上有停产歇业的风险。得知此消息后,第二天一大早,执行干警驱车赶到诸暨,在工厂里找到了正在办公的杨某。执行干警向杨某晓以利害,告知其若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着已到眼前的执行干警,考虑到后续可能面临的种种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对自己的生活、企业生产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斟酌利弊后,杨某迫于压力,当场缴纳了1万元的执行款项。案件顺利解决。
办理完系列手续,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为了不耽误下午的工作,执行干警又匆匆赶回了慈溪。
回到慈溪后,执行干警填完结案信息,就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执行中。没想到次日,当事人公司代表到法院特意找到了执行干警,郑重地送上了一封感谢信:“案子金额小,执行难度又大,说实话开始我们是有顾虑的,以为不会被重视,真没想到你不但一直在联系对方做工作,还特意到诸暨现场执行,我们真的很感动,也很感激。”事情到此圆满地画上了句号。■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