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强调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笔者认为,这个通知下发得及时也很有必要。
为什么要发这个禁令?其实答案非常简单:虽然中小学生也是消费者,但是他们仍然属于未成年人,消费过程需要由家长监管,不大可能有独立的消费行为。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容易让学生作出不理性的消费选择,也会干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是不少商家十分“眼馋”的市场群体。为了抢占商机、做大生意,一些商家想方设法打起在校孩子的主意,利用各种途径把商业广告做进校园,有的还以“公益活动”、“专题讲座”、“学习辅导”等之名,行广告宣传、商业推广、产品营销之实,尤其是夸大对教育产品的宣传,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也不是没有先例。
现在,教育部门发出通知明令禁止,但实际效果如何值得怀疑并得再看一看,最终要由家长和社会来评价。因为商业广告、商业活动事关商业利益,一旦成功会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对于校园这个相对特殊的市场空间,一些商家可能不会轻易地放弃,要防止他们利用各种人情关系,使得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穿上美丽“外衣”,让校园这片“净土”充满商战烽烟。
要想真正落实好这个禁令,首先必须斩断其中的利益链条,对于以此谋取不法利益的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其次必须加大对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的监管力度,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叫停”违禁行为;最后是必须畅通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投诉监督渠道,新闻媒体也要加大舆论曝光的力度,让依然我行我素者面临各方监督的强大压力。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守住校园一方“净土”,坚决把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拒之于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门之外,而这个守门人正是学校、幼儿园和广大家长,还有握有执法执纪权的职能部门,唯有合力才能让“净土”免受污染。(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