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对王姓男子来说没有丝毫作用,既不正视第一次的错误,也不吸取前一次的教训,才出了拘留所不到半月,10月17日又再次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当晚8点半左右,桥头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329国道与匡堰大道路口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交警发现一辆长安越野轿车沿329国道由西往东驶入卡点时,时停时走,形迹可疑。于是,胡警官上前向该车驾驶员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交警,驾驶员王某无法出示任何相关证件,坦言自己是无证驾驶。进一步查询发现,王某在上月底也因无证驾驶轿车被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拘留过。当时王某驾驶车辆时被人追尾却主动愿意赔,最终被民警识破受到处罚(本报曾作报道)。“10多天时间两次进拘留所,太不应该了,做事太莽撞了。”王某在留置室耷拉着脑袋不好意思地说道。
据悉,王某第一次因无证驾驶被拘留处罚后,虽然向驾校报名准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却没有完全吸取教训,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目前,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侥幸思想要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胡志东 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