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从酒店出来准备驾车回家时,发现放在后备厢里的装有3万元现金等重要物品的手拿包不翼而飞。警方经过侦查,发现该酒店负责管理停车秩序的保安有监守自盗的嫌疑。日前,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实施盗窃的虽只有一人,背后却另有三人牵涉其中。
今年5月22日晚,老宋(化名)来到古塘街道一家酒店和朋友聚会吃饭,把自己的奔驰座驾停在了酒店正门口的停车位里。深夜准备离开时,他发现放在后备厢里的装有3万元现金等重要物品的手拿包竟然不见了。老宋仔细检查了下车门,发现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觉得事有蹊跷,便报了警。
案子很快有了进展。5月23日9点左右,民警根据线索在事发酒店门口将嫌疑人张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张某40来岁,河南人,是该酒店负责管理停车秩序的保安,但他当时否认有参与作案。到了5月24日凌晨1点左右,男子郭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在酒店停车场从一辆奔驰车的后备厢偷了一个手拿包之事供认不讳。紧接着,根据郭某提供的线索,涉嫌参与案件的另一名男子田某被抓获。同日下午4时左右,又一涉案男子谭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审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的经过逐渐被厘清。5月22日晚10点左右,张某正在酒店上班,依职责负责停车秩序时,发现停车场内一辆奔驰轿车后备厢未关,内有钱包等贵重物品。张某身为工作人员,当然没有直接自己动手,而是打电话联系了在杭州湾新区的老乡田某。田某也没敢直接接下这个“差使”,而是将这事告诉了离得不远的老乡谭某。两人见面一商量,决定怂恿在崇寿的另一个老乡郭某动手。
郭某当时正缺钱,竟真被田某和谭某说动了,同意去实施盗窃。田某通过谭某的微信,将张某的联系方式告知郭某。根据张某提供的作案目标的具体车型、车牌号等信息,郭某顺利地从老宋的轿车内窃得一个手拿包。这是个名牌手拿包,里面除了3万元现金,还放着身份证、护照、银行卡等物。得手后,郭某将现金抽出,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塞进包里,随后就将包扔到了路边的河道里“毁尸灭迹”。
回到家后,郭某很快花掉了部分钱,迫不及待地享受得手的喜悦。但还没来得及给另外3人分一杯羹,渐渐头脑清醒过来的郭某越发不安起来,担心哪天会东窗事发,于是决定趁早坦白从宽,这才自己走进了派出所。幸运的是,在调查过程中,郭某带领侦查员找到了扔包地点,在一名水性良好的热心市民的主动帮助下,将手拿包捞了上来。郭某之后也补上了已经花掉的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郭某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在案发后能积极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郭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田某和谭某分别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孙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