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对不起。我以为是我自己的朋友圈,发一下没有关系的。”拘留所里,胡某面对进入审讯室的民警这么说道。准驾不符、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被交警拦下暂扣车辆,心里有怨的胡某在微信朋友圈里上传了交警执法的照片,并配上了侮辱性极强的言辞。11月6日,胡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11月5日下午3点40分许,我市公安交警执勤人员在商都路口进行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这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车上载有“多名人员”,经查,驾驶员准驾不符。交谈中交警还闻到了明显的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胡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一边对其进行教育,一边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法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胡某处以暂扣车辆,另外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交警的教育胡某并没有听进去,而是趁着交警处罚期间拿起手机近距离对执勤交警进行拍照。“当时我看到他拿出手机对着同事时,我还提醒他,不要妨碍我们正常执法,更不要断章取义进行传播,引起其他群众的误解。”张警官告诉记者。
这边,交警刚暂扣了胡某的车辆,那头,胡某便立刻将照片传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并配上了侮辱性极强的文字。当天晚上,交警收到了胡某这则朋友圈的截图照片,经执勤交警初步核实,发朋友圈的人正是当天下午因交通违法被处罚的胡某,遂将此案移交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6日,派出所民警根据走访调查锁定了胡某的暂住地,并将胡某抓获。“胡某的微信朋友圈里有300多名好友,其中一位朋友还评论提醒他将这一侮辱性言语删除,但是胡某并没有听。”负责处理此案的励警官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胡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市民不要在网上随意发布有关侮辱、诽谤警务工作人员等言论,一旦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励警官提醒道。■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胡志东 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