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在公路上驾车行驶,难免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为妥善的处理方式就是报警处理。然而有些驾驶员心怀侥幸,自行判断事故情况,既不报警还随意离开事故现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涉嫌交通事故逃逸,一旦查处将承担严重后果。11月16日,一辆商品运输车在高速上碰撞中央护栏后径直离开现场,高速交警几经周折才找到肇事司机,而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司机打瞌睡。
当天凌晨4时09分,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一辆悬挂宁波牌照的商品运输车正常行驶在第二车道,车上装有7辆崭新的某知名品牌轿车。在行经杭州湾跨海大桥往上海方向过海天一洲10公里处时,该车方向突然向左偏移,慢慢行至第一车道后,左侧车身猛然撞上了大桥中央护栏,因发生碰撞,碎片飞溅,车上装载的轿车也不住摇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运输车发生碰撞后,驾驶员竟沿着第一车道驾车离开现场,消失在监控中,期间并未下车查看撞击情况,更是迟迟未向高速交警报案。
事故发生时,杭州湾跨海大桥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监控到了事故经过,高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但在途中迟迟未接到事故车辆驾驶员的报警。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因车辆撞击,大桥护栏受损不小,除中央护栏上出现了约30米的刮痕,地上还散落着三根防撞横杆。
为追查事故车辆,监控中心和高速交警几经周折,筛查各个路段监控,最终在大桥最后一个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事故车辆的踪迹,驾驶员驾车进入了北岸服务区。谁知,高速交警还未赶到现场,驾驶员在下车查看车损不大、稍作休息后,就驾车离开了服务区,又一次消失在监控中。由于夜间同类型运输车频繁经过,确定事故车辆车牌困难重重,但为尽快联系上肇事司机,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反复回放筛查监控视频,终于在高速交警卡口监控内确定了该车车牌信息,随即通过车牌号联系上了肇事司机刘某。
据刘某在电话中讲,当天夜间他经慈溪收费站进入高速,在开至杭州湾跨海大桥时途中出现打瞌睡,直到撞上了中央护栏才清醒过来。由于着急送货,他查看车辆后发现受损不大,便匆匆忙忙前往江苏了。事后,刘某对自己“悄悄”离开事故现场、没有报警处理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自掏腰包赔偿了路产损失。
针对刘某违反禁令标志,驾驶货车在第一车道行驶的行为,高速交警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另外,该案目前已经移交给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如果经调查发现刘某驾驶商品运输车存在交通事故逃逸情节,还将受到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按照要求做好警示工作,并及时拨打12122报警。高速交警接到报警后,即可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并清理障碍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但如果驾驶员肇事后,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不仅需要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事后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陆铭铭 通讯员 水心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