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今年“12 · 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何为细节?让电动车驾驶员载戴上安全头盔,成了今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注的细节之一。11月30日上午,交警大队联合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新城大道与三北大街路口开展“关护生命,从佩戴头盔做起”的宣传教育活动。
当天上午9点多,新城大道与三北大街路口,不少过往的电动车驾驶员被展板吸引,纷纷在这儿驻足。在交警和志愿者的引导下,电动车驾驶员登记、领取学习记录卡,最后领到了一顶安全头盔。排队领取头盔期间,交警将安全宣传册送到市民手中,还和车主们讲起了日常的交通安全知识。“免费发放安全头盔,这个活动特别好。天气冷了,我正打算去买顶新的头盔,同时也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嘛。”领到头盔的杜阿姨笑着告诉记者。
除了过路的电动车主,附近百年电器的员工也赶来领取安全头盔。“刚才我们就数了一下,10个过路的电动车驾驶员中只有3人戴了安全头盔。希望通过我们的‘示范’作用,能让更多的人重视安全问题,骑行时戴上安全头盔。”徐女士说道。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陈笛告诉记者,日常理赔中,电动车人伤事故比例较高,不戴头盔更易造成颅脑伤害,危害巨大。“这次我们定制了一些头盔,联合交警大队开展发放头盔的活动,就是希望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降低在事故中的受伤可能性。”
据统计,今年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电动车驾驶员占比达50%,其中未佩戴头盔致死的比例超过40%。“每起交通事故都会对几个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关护生命从细节做起,我们向全社会倡导,骑行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徐振学说道。
记者了解到,当天共发放了250顶安全头盔。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交警大队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将分批分期给路面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车主免费发放头盔。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在每周五上午9点至11点之间前往市府岗亭登记领取。■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