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溪市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若干规定》出台,明确了一系列可操作、具体化的制度规定,旨在有效制止机关工作人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行为。笔者认为,倡导俭办“红白事”,机关干部要带好头,普通群众也要及时“跟进”。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红白事”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日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受到关注,更有个别干部利用“红白事”敛财。这不仅与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背道而驰,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宗旨格格不入,更是让那些“打肿脸充胖子”的家庭不堪其负,给日后的幸福生活埋下隐患,不同程度地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机关干部来说,要求俭办“红白事”,是一种行政纪律规定,违反了就得受到严肃处罚。而对于广大普通群众来讲,俭办“红白事”就是移风易俗,是崇尚文明的集中表现。通过干部的示范和舆论的引导,经过一段时间的氛围营造,俭办新风必然“蔚然成风”,大操大办“红白事”之风,就自然会慢慢减少,甚至最终销声匿迹。
出台一个规定或许并不难,难的是严格遵守规定。对于机关干部来说,“红白事”固然是个人私事,但涉及公德、关乎纪律。要防止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只要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严格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真正达到令行禁止的效果。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让这个规定长期执行、长期有效,杜绝“一阵风”现象的发生。
倡导俭办“红白事”,绝不限机关干部,更需要群众的参与,应成为全社会的行动。除了机关干部示范带头,还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向广大群众讲清俭办的好处。我们的老干部、老年人和青年人,尤其是各行各业的能人、名人,都要向干部学习、看齐,在“红白事”操办上自觉摈弃奢靡浪费之风,不断弘扬简单、简朴的文明新风。
俭办“红白事”干部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家家有责。(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