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改革创新,40年跨越发展,40年春风化雨!40年来,以市场化为主线的慈溪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市GDP由1978年的3.2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532.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3.3%。与此同时,慈溪财政以“放权让利”为切入点,持续加大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支持相关领域改革,激发了各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实现了由生产建设型财政到公共财政的历史性跨越,财政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大飞跃劈波逐浪结硕果
40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市财政收入不断跨上新台阶。财政总收入由1978年的0.5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90.13亿元,增长557倍。40年间,我市财政收入经历了四次大的飞跃。第一次为平稳发展期(1978年1987年),我市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0.52亿元增加到1987年的1.39亿元,年均增长11.5%,1985年首次突破1亿元,实现了一次跨越式腾飞;第二次为稳步增长期(1988年-1999年),财政收入由1988年的1.64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8.8亿元,年均增长16.5%;第三次为高速增长期(2000年-2010年),2000年突破10亿元,2010年突破百亿元大关,年均增长23.4%;第四次为高质量发展期(2011年-2017年),2017年财政总收入达到290.13亿元,年均增长14.4%。从2002年到2017年,我市财政总收入连续16年蝉联全省县(市)第一。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推进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五次变革砥砺奋进绘新章
40年来,慈溪财政始终服从、服务于整体改革的需要,不断对财税体制机制进行适应性变革。1978年- 1993年:为整体改革“铺路搭桥”。1978年起,根据中央试行“增收分成”办法精神,我市财政体制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增收分成、下年使用”的体制;1980年,实行“分灶吃饭”;1983年-1984年进行了两次利改税;1986年1月1日起全面建立乡(镇)财政; 1988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两步“利改税”和财政包干制破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增强了各方的活力和积极性。 1994年-1997年:踏上制度创新之路。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原包干体制确定的地方上解和中央补助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对财政收入增量分配重新进行调整,从而促进了我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1995年,顺利完成两个税务机构分设工作。1998年-2003年: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1998年,“公共财政”被确定为财政改革的整体目标,财政分配由传统体制下以城市、国有经济和生产建设分配为主,向统筹城乡、兼顾国有非国有和突出公共性分配转变,到2003年,我市公共财政的框架基本建成。2004年-2012年: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税制改革,持续推进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上调工薪所得减除额标准和实行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取消农业税,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内外资两个企业所得税合并。2013年至今: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财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落实《新预算法》,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实行预算公开等方面,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密集推出、落地实施。
八成支出润泽民生增福祉
40年来,慈溪财政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注重财政资金取之于民,更关切财政资金用之于民。随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我市财政支出由1978年的0.1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51.46亿元,年均增长20.4%,增长1376倍,实现了井喷式增长,且呈加速态势。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结构及支出方式也得到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着重保障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特别是“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科技、环保等重点支出保持了较高增幅,比如,1978年,我市的文教卫生科学投入仅为469.1万元, 2017年,我市文化体育投入2.34亿元,教育投入25.27亿元,医疗卫生投入12.40亿元,科学技术投入5.79亿元,合计45.8亿元,是1978年的977倍。近十年来,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左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财政改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千家万户。■全媒体记者 鲁奕呈 鲁企望 通讯员 许燕歌 沈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