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在武侠剧中,有不少人为了躲避追捕,“变装”出行。1月14日,安徽籍的单某也依葫芦画瓢,在撞人逃逸之后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一番“变装”。拿掉车前的车牌、丢掉醒目的白色头盔,还将后座完好无损的红色箱子换成了黑色的,以为这样交警就抓不到他了,然而单某的想法大错特错,这些小小伎俩难逃交警的火眼金睛。
当天清晨5点半左右,城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北二环二灶潭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肇事方驾驶员逃逸,而另一名驾驶员头部伤势严重。
交警通过对现场勘察以及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事故发生前,肇事逃逸者正行驶在北二环的机动车道上,他似乎很赶时间,在路口亮着红灯时仍快速前行,紧接着就和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他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加快车速,转向对向车道径直离开了。
头戴帽子、身着白色外套,还戴着口罩,电动车上有一顶醒目的白色头盔。通过侦查,交警将目标锁定在观海卫镇一带,再进行走访,于当天下午1点左右在观海卫一建筑工地上发现了一辆嫌疑车辆。
然而,这辆车子和肇事车辆却有所不同:虽然车身纹路一致,但车头少了车牌,车后方箱子的颜色不同,更没有醒目的白色头盔。“会是这辆车子吗?”查看了好几遍后,交警得出了判断,虽然车子模样有所改变,但应该就是嫌疑车辆。喊来车主单某细细一打量,无论是身形还是着装都和监控视频拍摄到的嫌疑人一致。面对交警,单某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原来,单某逃走后,趁着中午吃饭时间,他偷偷更换了车辆的部分外观,车牌和头盔也都被他扔到了工地的角落里。
“在审讯中,单某表示,当时他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出事故了,就把车上的东西换掉,想借此‘障眼法’扰乱交警的调查取证,逃避处罚。”城区交警中队孙警官告诉记者,目前,单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由于伤者伤势较重,单某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孙警官提醒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逃避,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弃车逃离或是驾车逃离都是错误的选择,应该勇于面对并积极救助伤员;电动车驾驶员出行时要戴上安全头盔,保护自己的安全。■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胡志东 陶勇 实习生 胡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