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市路政部门在非现场治超抓拍违法行为通知发出以后,有一车主来公路段反映,其所属车辆浙BK* 07*违法行为不属实,并提供了公安交警出具的车辆报废证明,证明该车辆已于2018年6月21日报废。
收到反映后,市路政部门立即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牌照车辆共有8次非现场超限抓拍行为,进一步通过抓拍图像观察发现,该车辆在经过公路非现场监测点时都用遮阳板遮挡司机脸部,且车型与车主描述不符。
发现该情况后,市路政部门立即与交警秩序中队联系,交警部门根据车辆运行轨迹成功破获该车为皖F27***大型自卸车套用浙BK*07*车牌。除超限违法行为外,该车还有许多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交警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全媒体记者 陈益维 通讯员 胡孙贝 汪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