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修订征求意见稿》祭出了5大猛招,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
NO.1 “电子烟”进黑名单!
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
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杭州和南宁。
此次深圳修订控烟条例,也参考了先进地区的做法,拟对电子烟说“不”。《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今后,电子烟将正式拉入深圳控烟的“黑名单”。
NO.2经营场所处直接罚!
《控烟条例》施行4年多以来,深圳已经处罚了8万多名违法吸烟者,但是对于控烟不力的经营场所,却只开出了23张罚单。
场所“罚不动”,成为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其中一个原因,是现行的《控烟条例》规定,对控烟不力的场所管理者,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处以罚款。
而最新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不给“缓冲期”,第一次发现就可以直接开罚,分为以下三档——
?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所以说,如果网吧、KTV等经营场所“放纵”顾客吸烟,第一次发现,不用等你改正,执法者就可以直接“开罚”了。
NO.3禁烟场所范围扩大!
平日里,一些人流密集的室外区域,比如公交站台、地铁口等,总让很多二手烟受害者敢怒不敢言。
参考青岛、北京、香港等地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禁烟范围,往后这些地方将列入禁烟范围!
具体包括——
?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
?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
NO.4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售烟!
2017年,深圳市控烟办曾随机调查了全市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发现93%的学校周边100米内都有烟草销售点。
针对这些“黑心”商家,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一项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N0.5个人违规吸烟直接罚!
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
但经常有人抓住这个“漏洞”,屡屡以“没有劝阻我”为理由逃避处罚,执法人员对此很头痛。
为此,《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
?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
?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