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买车有时也看运气,运气不好买到一辆有质量问题的车,事后维权也特别麻烦。前不久,消费者叶先生在匡堰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18万元的家用汽车(首付一半,另一半按揭贷款),结果没开几天,汽车就出现行驶不稳、车辆抖动现象。
叶先生怀疑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将车开到4S店检查。经4S店检测,系车辆变速箱出现故障。叶先生认为,汽车刚买来没几天就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质量问题,于是提出换车要求。但4S店回复不能换车,只能更换变速箱总成。
见双方协商不成,叶先生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匡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解,并前往4S店实地了解情况,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这时,4S店也向厂家反映情况,由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店里检测车辆状况,但仍坚持更换变速箱总成方案。
调解人员指出,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提出换车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应予支持。但厂家回复称,同款同型车已停产,无车可换。于是,叶先生最后只好提出退车退款要求。
因退车退款涉及保险、银行贷款、车辆过户等诸多方面问题,手续比较复杂。经多次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先把按揭贷款的9万元一次性付清,在办理完保险、银行贷款、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后,店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购车款18万元。
至此,这起涉时近两个月的消费调解终于得到解决。■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童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