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身为公司业务员,冒用公司名义私自与客户签下订单,使用个人账号,把客户货款收为己有,用于赌博和偿还债务。近日,韩某(文中均为化姓)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8000元。
韩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2018年年初,他为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等,冒用公司名义,通过微信联系方式与客户张某签下电子通讯产品的供货合同。同年2月28日至8月18日期间,他使用个人银行账号,先后5次收取张某预付货款共计18万余元,将所得货款用于赌博和偿还债务等。
据韩某交代,他和张某谈了一笔通讯设备的业务,然后寄了样品给张某,张某看后决定和他做这笔生意。 “当时我外面欠了不少钱,急于去还债,就没有向公司上报这笔业务,想拿到业务款先去还债。”
正如韩某所愿,2月底,张某先汇了49000元订金给他,他当时借用妹夫的农业银行卡收了这笔钱。之后,他瞒着公司继续与张某谈业务,并在5月份和张某确定了供货的种类和数量。
从6月份开始,张某又按韩某提供的账号陆续把货款打给了他,累计达18万余元。本来双方约定等最后一笔钱打完之后就要发货,但由于韩某压根儿没有把这笔业务告知公司,公司也就不可能发货给张某。而另一边,张某一直催货,韩某只好找各种理由拖延。而收到的18万余元货款,其中五六万元用于还债,剩下的钱也在赌博中没了踪影。
直到8月,张某直接到公司找到了老板岑总要求发货,谁知岑总还蒙在鼓里,公司根本没有接这笔业务,张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据韩某妹夫说,他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那天韩某向他妹妹借农行卡,说有个客户要转钱给他,他自己的农行卡不在身边。“老婆没有农行卡,我就把自己的农业银行卡卡号给了韩某。”2月28日那天,有人向他的卡里汇了49000元,得知这钱就是韩某的客户汇过来的,他当天就把这钱转给了韩某。
“那天客户张某找到我,说公司业务员拿了货款一直没有发货。”岑总说,他们的货款都统一打在公司账户里的,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他就报了警。
同年9月10日,民警将涉嫌诈骗的韩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到案后,韩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韩某家属已将18万元货款交付给公司,公司也及时给张某安排了发货。■全媒体记者 高关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